神圣化 OR 世俗化——佛教慈善何去何从?
--从拍卖头柱香做慈善事业引起的看法
视点集焦:
百度词条对拍卖是这样定义的:“拍卖也称竞买,商业中的一种买卖方式,卖方把商品卖给出价最高的人”。这种从西方引进的一种现代商业行为,现在也越来越多的被佛教界所应用。当然商业拍卖最后的成果,可能更多的是被商家或者个人所在,而引入到佛教界的拍卖则更多的是被用于了慈善。继成都新都宝光寺以99万元拍卖烧头炷香,把拍卖所得款捐给了贫困生之后,各寺院纷纷效仿。春节期间,一些寺院拍卖的除了头炷香外,还有新年祈福的“撞钟权”、吉祥开光号码等等,并把很多善款捐给了需要的机构或人群。于是就佛教应该纯粹化还是应该人间世俗化?以拍卖头柱香、撞钟权等形式进行慈善是否合适等?专家学者及法师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专家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宗教学教研室主任、佛讯网特约评论员张文良教授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寺院做慈善应基于宗教神圣性的公信力
这次过年回到家乡河北省赵县,我在大年初二特意去柏林禅寺拜见了明影法师。法师告诉我,大年三十到钟楼撞钟的香客很多很多。大家排着长队,秩序井然地依次登楼撞钟,为自己、为家人祁祷好运。还有许多香客来自石家庄、邯郸、唐山等周边地区。柏林禅寺除夕撞钟已经成为当地的新风俗。今年由于人数太所,为了满足所有信众的愿望,撞钟的时间一直延长到了大年初一的凌晨两点,直到大家全都尽兴而归。我问法师是否收撞钟费,法师干脆地说“不收”。
近些年,有些寺院拍卖大年初一的头香或撞钟权,以这些善款做慈善事业。为做慈善事,广开方便门,本来无可厚非。但我觉得柏林禅寺的做法更值得提倡。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寺院是清净之地,和尚是尘外之人。寺院的香花钟鼓都是圣物,拿它们去达到另外的目的,哪怕是慈善的目的也是不妥的。寺院做慈善最大的优势是其基于宗教神圣性的公信力,所以如何保持和强化寺院和常住的宗教品格才应该是僧众的着力之处,它实际上是寺院最大的无形资产。只要寺院的品牌树立起来了,不愁慈善捐款不源源而来。如柏林禅寺2007年与河北省红十字协会合作,建立治疗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基金。登高一呼,响者云集,大家很快就捐善款近千万元共襄盛举。
大家知道,柏林禅寺从一开始就不收门票,也从来不搞拍卖之类的花样,但作为清修道场的名声成为其从事慈善事业的最大资源。寺院的拍卖活动表面看起来有所得,但因为它折损了寺院的神圣性,长远来看肯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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