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宗教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 促进文化繁荣发展(6)
浅论伊斯兰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王宇洁
伊斯兰教在公元7世纪的阿拉伯半岛诞生之后,100年里就建立起一个世界历史上最强大的帝国。此后,伊斯兰教的影响更是突破了帝国疆域的限制,传播到了世界各地。伊斯兰教的传播也是伊斯兰文化不断丰富、发展和繁荣的过程。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早期伊斯兰文化中以阿拉伯要素为主的特点发生变化,波斯文化、印度文化、希腊文化等外来文化的因素逐渐融入,形成了伊斯兰文化丰富多样的面貌,并在世界各地留下了璀璨的文化遗产。
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历史也源远流长,物质文化遗产多样。就作为宗教文化遗产主要类型的宗教建筑来说,既有泉州清净寺、杭州凤凰寺等位于东南沿海的古寺,也有喀什艾提尕尔大清真寺、西安化觉巷清真寺、西宁东关清真大寺等位于西北穆斯林聚居区的著名清真寺,还有分布在各地的圣墓、麻扎、拱北、道堂等建筑。与宗教建筑有关的精美雕刻以及独特的纹样装饰,既体现出伊斯兰教“清净无染”、“真主独一”、“敬主爱人”的特点,也融会了地方文化的元素,具有宗教和美学上的双重价值。
在非物质文化领域,伊斯兰教的资源也颇为丰厚。常见的比如庄严的阿拉伯语书法、精湛的回回医学和清真武学等。最为独特的则是被称为“小儿经”或是“小儿锦”的拼音体系。它借助阿拉伯语字母和波斯语字母来为汉语标音,曾广泛地运用于伊斯兰教知识的传播和学习,也在广大穆斯林日常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今天,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小儿经”逐渐退出了穆斯林的生活,但是它的出现和式微,见证了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发展的历史,也见证着中国穆斯林宗教和社会生活的进步历程。
伊斯兰文化遗产是中国宗教文化遗产中重要的一部分,也是中国多种宗教并存的现实体现,对其保护和抢救刻不容缓。与其他文化遗产相比,宗教文化遗产的最大区别是它往往是宗教神圣性的体现。对于穆斯林来说,清真寺是敬拜真主的神圣场所,这就决定了它与一些作为世俗空间的非宗教性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适合于宗教文化遗产的保护,但是在如何“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面,却值得我们思索。特别是在现有的情况下,很多被视为文化遗产的场所同时还是宗教信仰者开展日常宗教活动的场所。这就使得在保护、管理和利用上,如何尊重宗教本身的规律、维护信仰者心目中神圣空间的纯洁性,尊重穆斯林宗教生活的特点变得尤其关键。
当前,全球的穆斯林人口约有15亿,占全球人口的近1/4。中国伊斯兰教1000多年的历史为我们留下的文化遗产,是伊斯兰教的核心理念和中国传统文化精华相结合的产物。而中国2000多万穆斯林,既是伊斯兰文化的传承者,也是中国与外部世界交流的文化使者。尊重和保护好这一优秀的文化遗产,既是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化精神的最好体现,也对中国与世界互相了解和沟通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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