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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化婚礼的5点争论(5)

时间:2017-05-21 来源: 作者:佛珠网 haichaoyin.cn

5、佛教应该如何对待婚姻、家庭
上海社会科学院佛教研究中心秘书长,宗教所研究生导师刘元春教授:没有一个个和美的婚姻家庭,佛教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单元,婚姻又是家庭必不可少的媒介。婚姻家庭是人类伦理的基础,是维持人类生存发展的核心要素。如果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友爱,没有家庭人伦的合理,就不可能有人类社会的和谐与祥和。没有一个和谐的人类社会,没有一个个和美的婚姻家庭,佛教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所以,人乘佛教就在于能够充分肯定人生伦理的价值,并给予赞叹和助益。

佛教讲出世,在于引导人们精神超越,更好的坚守人伦道德,绝不是消极避世。佛教对待社会人生的态度,是赞叹与珍惜,是乐观与超越。“人成即佛成”,美好的人生,便是佛的情怀,便是佛教的愿景。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院佛教教授、博导 本站特约评论员徐文明教授:佛化婚姻不仅是完全应当和必要的,也是婚姻幸福和稳固的保证

佛化婚姻不仅是完全应当和必要的,也是婚姻幸福和稳固的保证。世间婚姻之所以会有不幸乃至离异,是由于二人各自有太多的贪欲和缺陷,缺乏真正的感情基础,“汝爱我心,我怜汝色”,色久必衰,心常变易,婚姻自然难以稳固。经过佛教的熏陶,二人才能完成自我净化,由于志同道合而结为夫妻,出于互爱互敬而成为伴侣,这样才能相互欣赏、相互体贴,才能携手终老,相依为命。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文学博士 凯朝博士:

可以这么说:最初男女双方结婚的初始,都是抱着有缘结合在一起,两人携手并肩,希冀一生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如果双方都是佛教信士,心中会更明确,他们知道佛教止恶行善,作为佛教修持者,就应以“自未得度先度他”的菩萨行者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处处为对方、为他人的利益而去着想的。

结婚后,应该是每天给对方,做一些有利益的事情,让对方过得幸福美满,佛教的人生态度是:“一日一善,一日不做,一日不食。”这种人生态度可以带到每一个家庭,并努力成为现实,何乐而不为呢?我们要切记,结婚后不要有这样的观念:让对方服服帖帖,为你必须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我们要知道,佛教修行的第一步并不是从对方得到什么,而是要向对方奉献,要持这样的修持态度。佛教修行六度的第一度就是从布施开始的,就是说,要向对方给予精神和物质(法布施、财布施、慈悲布施、无畏布施)以满足对方的需要。藏文《心经》中说,把“一切敌人都成为慈悲心,都成为自己的朋友。”既然是终生的伴侣,那就更应该处处关心对方,不要把自己最亲密的人变成敌人,如若这样,学佛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两人婚后要达到和睦相处、达到家庭和谐,就要从学习修持佛教的四无量心开始,即“愿诸有情具足安乐及安乐因,愿诸有情永离苦恼及苦恼因;愿诸有情永不离失无苦恼之乐,愿诸有情远离爱恶亲疏住平等舍。”祈愿包括我和所有的一切众生,离苦得乐。在佛教里叫发菩提心。发菩提心是怎么样的心呢?是觉悟的心。 “心净则国土净,心安则众生安,心平则天下平。”是说让我们自己和别人都去觉悟,脱离烦恼痛苦。达到究竟幸福法喜的美好境界。

正因为佛教寺院是清净的道场,所以,正确引导新婚的人们以佛教界提出的生存求解脱的八要素(八正道)要求自己,即“1.正见、2.正思惟、3.正语、4.正业、5.正命、6.正精进、7.正念、8.正定”这是正确的人生观。让新婚的人们以佛教慈悲、宽容、包容的心和智慧的抉择去开启心智,以得到正确的处事方法,止恶行善、利人利己。我们要知道人身难得,五根难具,生命短暂如泡影,业报不虚。要长养坚定的菩提心,勿失良机,不虚度年华,坚持“一日不善,一日不做、一日不食”的高尚人生观。把贪念的心态转化成为喜舍的心态,把嗔恚的心态转化成为慈悲的心态,把愚痴的心态转化成为智慧的心态,以使我们的人生充实,使婚姻美满幸福。

《吉祥经》云“若能孝敬父与母,定然妻慈子又孝,无有恶报心泰然,此真所谓胜吉祥。”以此教言来祝福所有有缘结为夫妇的人们!家庭和谐幸福、六时吉祥!
网友:一个正信而有修养的佛弟子,必定能在婚后的夫妇生活中,促成对方来学习信仰佛法
佛门不像那些民族化或家族化的宗教,佛陀提倡一切众生平等,有教无类,普度众生,从来没有种族歧视或宗教歧视的观念,所以历代都被佛弟子奉为本师。宗教信仰虽与家庭生活有密切关系,婚姻又是组成家庭的基本形式,但对一个在家佛弟子而言,并不要求首先改变对方的宗教信仰然后再行结婚。但是,一个正信而有修养的佛弟子,必定能在婚后的夫妇生活中,促成对方来学习信仰佛法。

佛经中记载,曾有一个在家佛弟子的妹妹,嫁给了裸体外道的信徒室利笈多,那个裸体外道的信徒最初曾极端地反佛乃至害佛,但最后终于觉醒悔悟,唾弃裸体外道而皈依了佛门(根本目得伽卷七卷八)。另有佛的信女须摩提,也嫁给了外道信徒,并感化外道信徒皈依了佛门。(增一阿含卷二二须陀品之三)

因此,一个正信的在家佛弟子,在四摄法的“同事”原则之下,不但不要求配偶首先放弃原有的宗教信仰,甚至可以先去投合对方的宗教信仰,结婚之后再来潜移默化,转变对方的宗教信仰。这就是先使自己同于他,再使他来同于己。这其实也是先入世、再出世的工夫。

当然,婚姻是终身大事,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一个初始信佛学佛的佛弟子,不必利用婚姻作为传教的手段而导致不幸的后果。所以,婚姻的主要条件,不应该是宗教信仰,而是彼此之间的情投意合。

因此,如果没有把握感化对方,最好选择同一信仰的配偶,如理组成佛化的家庭,否则,由于宗教信仰的不同而导致婚姻的悲剧,那是很不幸的。

再说,组成佛化家庭,虽是在家佛弟子的应有责任,万一由于配偶的信仰不同而坚持他的不同信仰,一时之间又无法改变他的信仰,那么,宗教的容忍,应该能使双方互相尊重各自的信仰。正信固比迷信好,有信仰也比没有信仰好。在如此的情形下,应当坚持信仰是信仰,夫妻是夫妻;教堂(寺院)是教堂(寺院),家庭是家庭。因为,佛教本来不是家族化的宗教,而是佛陀的教育。佛陀不障碍他人信仰外道,也不反对他人供养外道,佛陀甚至还对弟子说:“汝当随力供养于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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